学习目标
掌握秘书业务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重点学习公文处理制度和会议管理制度。
名人名言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
秘书业务工作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会议管理、信访工作和保密工作。加强秘书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全面、详细、统一、覆盖面广的秘书业务工作规范,可以提升秘书业务工作的质量,保证秘书业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可以保障各机关单位之间秘书工作的有效衔接,可以预防秘书人员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
一、公文处理制度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公文格式标准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条例明确: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分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共8章42条。该条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法规和标准,具有统一性;减少了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规定了15种公文,精简了公文办理程序,具有简约性;对公文的格式要素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行文规则,突出了公文拟制三个环节的程序规范,具有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