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篆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年)下令统一使用的一种文字字体,是其推行各种统一政策的组成部分,由丞相李斯负责,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废除六国文字中各种和秦国文字不同的形体,并将秦国固有的篆文形体进行省略删改,同时吸收民间文字中一些简体、俗字体,加以规范、进行简化所创制的统一汉文字书写形式。虽然因秦王朝的短祚而使得小篆始终没有成为普及书体,但在庄重场合使用则一直延续到西汉末年(约公元8年),之后逐渐被隶书所取代。小篆因其字体优美,始终被书法家所青睐。又因为其笔画复杂,形式奇古,而且可以随意添加曲折,印章刻制一直采用篆书(尤其是需要防伪的官方印章),而以小篆为主。这种局面一直坚持到新中国成立后宋体字和楷书进入实用印章。
中国文字发展到小篆阶段,逐渐开始定型(轮廓、笔画、结构定型),象形意味消弱,使文字更加符号化,减少了书写和认读方面的混淆和困难,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运用行政手段大规模地规范文字的产物。秦王朝使用经过整理的小篆统一全国文字,不但基本上消灭了各地文字异形的现象,也使古文字异体字过多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有其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