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理论是对书法的美学理论、技法分析、历史研究以及批评鉴定等相关领域的语言表述,但书法理论的原初存在形态是泛化的,这不仅表现在观念的多维性方面,也表现在书法艺术形态与文字的实用性以及文字内容和道德品质的融合。也就是说,最初的对书法的论述就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话题。或者说,对文字的论述同样为最初的书法理论所包容,书法理论中对造字神话的赞美和对文字书写中政治意义的颂扬都反映了文字与书法的不能分割,混沌模糊包罗万象是最初理论的一大特征。同时,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这种人品与书品相互交融的审美认知成为书法理论的有一大特色。而这也正是两汉时期书学理论的特点。
西汉末期,扬雄在其《法言·问神》中提出了“书,心画也”的观点:
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惟圣人得言之解,得书之体。白日以照之,江河以涤之,灏灏乎其莫之御也。面相之,辞相适,捈中心之所欲,通诸人之嚍嚍者,奠如言。弥纶天下之事,记久明远,著古昔之〈口昬〉〈口昬〉,传千里之忞忞者,莫如书。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声画者,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7]
原文仅是为了言明文章内容与个人修养的关系,却成为后人将书法与人格品质相结合的审美来源,进而发展到唐宋时期盛行的“书品”“人品”之说,对后世书法品评的标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故而我们并不能将其定位为书法理论。
《说文解字》做为我国最早的一部字典,其意义并不仅限于其对文字学的总结与归纳划分,同时,书法做为建立在汉字基础上的以汉字为载体的艺术,《说文解字》对书法的发展同样起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除了在文字上保留和整理了大量的小篆字形,为书法创作特别是小篆的创作提供给了重要的字形素材外,其序言中对文字的产生与发展的描述,有许多艺术描述的成分,对书法艺术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