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什么,学什么”和“要什么,学什么”
陶行知在《中国师范教育建设论》中指出:“师范学校首先要问的是:教什么?这是教材问题。施教的人不能无中生有,他必得要运用环境所已有的事物去引起学生之活动。所以遇了‘教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暂时可以下一句答语:有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就拿什么来训练教师。但是世界上有的东西,无计其数;所有的未必是所需要的。因此,我们姑且又要加上一句答语:要什么,学什么;学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就拿什么来训练教师。”
这里实际上讲了两个部分的问题,一是所有的,二是所要的。所有的是教学内容的基础,所要的是教学内容的旨归。所有的具备现实性,因而容易获得现实经验的支撑,从而使得教学更易上手,更易付诸实践。所要的具备潜在性,它需要我们不仅仅满足于当下,而更应该着眼于社会改革的宏大构想,对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
陶行知曾非常简练地对他的“生活教育”理论下过定义。他说:“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第一句话“给生活以教育”是指教育的对象。第二句话“用生活来教育”是指教育的内容和作用。第三句话“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是指教育的目的。
陶行知认为,生活决定教育,生活是教育的中心,但二者不是单方面影响的关系,教育也在同时对生活产生影响。在陶行知看来,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传承既有的生活,另一个是引导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
2.“教学做合一”
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后,陶行知提出了关于教学方法的理论:“所有和所要都知道了,我们立刻发生教法问题。我们要接着问一问:怎样教?教的法子要根据学的法子;学的法子要根据做的法子。教法、学法、做法是应当合一的。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所建议的答语是:事怎样做就怎样学;怎样学就怎样教;怎样教就怎样训练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