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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拿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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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半部。16世纪沦为英、法殖民地,后成为英殖民地。1926年获得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加拿大为典型的移民国家,移民来自世界各国200多个民族。民族的多样化和文化的多元性是加拿大的基本国情。1971年,加拿大政府宣布实行在两种官方语言(英语和法语)框架内的多元文化政策,每年设立专门款项,支持多元文化建设。目的是使各个民族在社会中有一种归属感,以促进加拿大的发展。

此外,加拿大宪法规定,教育的管理全归各省所有。加拿大存在着13个自治的教育体系(10个省,3个行政区)。各省和各行政区的教育体制既有许多相似之处,又折射出各地区地理、历史和文化的差异性。加拿大的学前教育也深受多元文化和地方自治的影响。

(一)加拿大学前教育的管理

加拿大宪法规定,各省和行政区自行负责社会和教育事业。中央政府负责特殊族群(如土著居民、军人家庭、新移民和难民)的教育。

各省和行政区对学前教育负有主要责任。除了爱德华王子岛省,所有地方政府都将保育机构和幼儿园的管理分开,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来管理和制定规章制度。各省和行政区负责资助低收入家庭、关注健康、设立培训幼儿教师和保育工作者的培训机构等。

各省和行政区资助幼儿园,5~6岁儿童的教育为免费的,有的省扩展到4岁。幼儿园由公立学校的校董会、学区和私立学校管理。大部分的保育机构归各省的社会服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管理。它们负责制定标准,颁发执照和确保标准的统一。除了提供少量的补助金,政府不资助受监管的儿童保育机构(除了魁北克)。儿童的保育费用主要由家长承担。

(二)加拿大学前教育机构

加拿大正式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