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观
在西欧中世纪,基督教以悲观消极的态度看待人生,儿童被看成与生俱有“原罪”的生灵,他们只能历尽苦难生活的磨难,不断地赎罪,才能得到上帝的原谅及拯救。在此神学观点支配下,儿童缺乏童年的欢乐,其个性受到压制,身体遭到摧残。文艺复兴开始后,人文主义者努力改变这一传统观念,将儿童当作未来新社会的开拓者,寄以殷切的期望,夸美纽斯在《母育学校》中,也以满腔的热情,把儿童比作“上帝的种子”,生而具有和谐发展的根基;他还将儿童比作比金银珠宝还要珍贵的“无价之宝”,并警告那些欺侮儿童的人,要他们像尊敬基督那样去尊敬儿童,要严厉谴责、惩处那些虐待儿童的人。[5]夸美纽斯还把儿童比作一面镜子,在它里面,人们“可以注视谦虚、有礼、亲切、和谐以及其他基督徒的品德”,认为只有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才能进入“天国”。[6]在夸美纽斯的儿童观中,虽然还表现出宗教思想对他的束缚,但毕竟从根本上不同于中世纪的性恶论的儿童观,表达了夸美纽斯的人文主义思想以及将实现新社会的理想寄予新生一代的热切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