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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幼儿的集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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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美纽斯在《母育学校》中强调了幼儿集体教育的必要性。他认为同龄儿童在态度和思维方面的进步是相似的,他们往往能比成人对儿童的教育更有效地相互促进智力的发展。因为某个儿童的发现对于其他儿童来说,不会无法企及;在他们中间,既没有某个儿童对其他儿童施加控制,也没有强制,更没有恐怖;相反,有的是情感、公正以及对所发生问题的自由讨论。所有这一切,都是成人与儿童相处时易疏忽之处。由于同龄儿童可能比其他任何人更宜于彼此提高伙伴的才能,所以每天都应让他们聚集在一起追逐嬉戏。但夸美纽斯也指出,要教育儿童分辨善恶,防止同不良伙伴交往。

在夸美纽斯晚年的作品《泛教论》中,他的幼儿集体教育的思想开始发展为提倡建立4~6岁幼儿为对象的“母亲督导的班,第一个共同和积极的教学班”。这是“一种特殊的半社会学校”,是为邻近的孩子而开设的。在那里,孩子们在各家母亲们的照管下,相互交往、共同游戏、唱歌、数数,培养良好的习惯和信仰;在尚未进行读写的时候,锻炼情感和记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