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幼教先驱者张雪门先生将幼儿园课程界定为经验,他在谈到课程时,曾这样说:“课程是什么?课程是经验,是人类的经验用最经济的手段,按有组织的调制,用各种的方法,以引起孩子的反应和活动。幼儿园的课程是什么?就是给三周岁到六周岁的孩子所能够做而且喜欢做的经验的预备。”我国当代的幼教学者刘焱也将幼儿园课程界定为经验,认为幼儿园课程是“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为幼儿设计和组织的、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全部学习经验”。
将幼儿园课程界定为经验,关注的是幼儿在与人、事、物互动的过程中的感悟和收获,关注的是幼儿非常具体的学习内容和结果,解决的是“幼儿应该学习什么,以及学到了什么”的问题。其中,“幼儿应该学习什么”强调的是人类经验在学前阶段的反映,反映了在对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幼儿应当学习的内容的梳理和总结。这些学习的内容和结果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指知识,还包含了情感态度、能力、行为习惯和品质等多方面的内容。“幼儿学到了什么”则强调的是作为独立个体的幼儿所获得的独有的学习内容和结果,这一学习内容和结果与成人所期望的学习内容和结果不一定一致,指向于幼儿个体本身,强调对幼儿个体的关注。由此可见,将课程理解为经验,有助于我们从社会需求和幼儿个体发展两个维度来思考幼儿园课程的内容,同时,经验本身由互动得来的特点也使得我们更加关注课程的实施过程和幼儿的个性特点,有助于将课程目标、内容、实施三者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