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课程体系是三级课程体系,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园)本课程。从我国幼儿园课程的发展情况来看,随着《纲要》和《指南》的颁布和实施,构成了我国幼儿园的国家课程体系,对于国家课程的目标、内容、实施方式、评价等都有了相对完善的描述,为广大幼儿园秉持正确的课程理念、践行正确的课程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是国家层面的课程,因此,在具体细节方面并没有进一步的描述。各地在深入学习和贯彻《纲要》和《指南》精神的基础上,致力于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运用《纲要》《指南》的实践,实际上就构成了地方课程。由于《纲要》颁布较早,因此在贯彻和实施的过程中,很多省市都形成了具体细则,如《北京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山西省幼儿园课程指南》。尽管有了地方课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全国地区差异较大的问题,相对缩小了课程范围,有了更强的针对性。但在一省之内,甚至是同一个地区之内,差异还是有的,甚至有很大的差异。而每一所幼儿园就分布在这些不同的地区之间,因此为了解决不同地区、不同幼儿园之间的差异,需要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开发和建设园本课程,使课程更加符合幼儿园的实际特点。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园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蓬勃发展起来,其目的是弥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不足,更加切合幼儿园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需要。
在了解和贯彻我们国家的三级课程实施体系时,要特别注意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园本课程三级课程之间的差异与不同,尤其是要注意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园本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都是不同的。国家课程显然是由国家来开发的,地方课程是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来开发的,园本课程则是由幼儿园来开发的。在具体建设方面,国家课程是由全国所有幼儿园来共同建设的,地方课程是由地方所有幼儿园来共同建设的,园本课程则是由单个的幼儿园来建设的。可见,前两级课程开发者和建设者是不统一的,只有园本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是统一的。而且,园本课程较为微观和特殊,这也给园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提供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