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政策、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幼儿教育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伴随着我国一系列关于幼儿教育的政策、法律的出台,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正在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幼儿教育的政策、法律在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具备重要的功能,具体如下。
一、引导功能
幼儿教育政策、法律是国家或地方以法律法规等形式颁布的关于幼儿教育的规定,明确要求与幼儿园相关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必须执行这些条文,明文规定了哪些是国家赞成和鼓励的行为,哪些是禁止的行为,这反映了幼儿教育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引导。
例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1)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2)使用有毒、有害物资制作教具、玩具的;(3)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教育功能
幼儿教育政策、法律的颁布实质上是要求人们学习并遵守幼儿教育的政策、法律,它们具体规定了幼儿教育的基本内容、目标、基本实践规范和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规范和要求,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要求,奖励与处罚的工作原则等。
例如,《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幼儿园教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这些行为规范要逐渐内化为从业者的思想意识,深入每个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心中,并转化为教育行为。这一过程就是幼儿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作用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