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儿教育相关政策体系简介
一、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1]
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指教育政策以什么样的文本样式出现。目前,我国教育政策通常通过下面的几种文本样式表现。
(一)党的政策性文件
党的教育政策性文件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地方委员会发布的各种纲领、决议中有关教育的内容,以及就教育工作做出的决定、通知等。
1.《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确立的教育政策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教育政策,它对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性质、地位、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做出的教育工作决议,也是党的教育政策。例如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定要牢牢抓住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和科学这几个根本环节,把它们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这就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教育决策。
3.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
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也是党的重要教育政策。
4.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的决议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及其代表大会讨论本区域范围内教育相关问题并形成的决议、决定及其批准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文件,是适用于本区域的教育政策。
5.党中央、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所属各部门制定或批准的文件
党中央、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所属各部门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可以制定或批准有关教育政策性文件。
(二)教育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批准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即通常所说的教育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