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类型的美的存在状态、特征以及体现美的本质的方式,美的事物和现象可以分为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三种形态。我们着重介绍与文学欣赏关系最为密切的艺术美。但是,我们通常说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可见,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生活都是艺术的创作源泉,因此,对于前两者我们也有必要略知一二。
(一)自然美
自然美是指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的美。自然美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未经过人类加工改造过的自然的美,比如曹操在《步出夏门行》诗中写道:“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耸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这就是典型的自然风光,让我们领略到大自然的雄浑、壮美;另一种是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的自然美,比如陶渊明在《归园田居》中描绘了这样一幅图景:“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也是写景,与前者比较就可以看出,这首诗着重写的是田园画面,也就是陶渊明所向往的“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自然”,是没有任何羁绊的农村生活,是被劳动人民加工过的自然。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自然美是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统一,其本质就在于自然事物以其特有的属性、特征,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了人的自然创造力量,人们从中可以直观到自身的智慧、意志、才能、力量,从而感受到某种审美愉悦。
自然美的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自然性和社会性的有机统一
自然事物之所以美,是离不开其自然属性的:松柏能够象征人的高尚节操,是因为松柏具有四季常绿、傲然挺拔、枝干遒劲等自然特点;梅兰竹菊之所以被喻为“四君子”,也是由于它们各自的自然属性——梅的冰肌玉骨,兰的幽静清芳,竹的虚心有节和菊的傲霜斗雪。没有这些自然属性作为基础,其美的社会性也就无法显现了。因此,看不到自然事物的自然属性在构成自然美中的作用,显然是错误的。但是否定自然美的社会属性同样也是错误的。比如周敦颐在著名的《爱莲说》中写道:“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显然,莲如果不具备这些自然属性,就失去了周敦颐所描述的清廉自处的君子品质的基础;同理,莲在中国的土地上生长了数千年,只有周敦颐之后的人才会将它与君子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周敦颐在自身的社会实践中对于高洁品质的感受映射到了莲的这种自然属性上,才形成了人们对于莲的美的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