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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比较教育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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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法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的思想发展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它为我们的实际工作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向,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正确的方法论。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比较教育研究应当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比较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参考我国近年哲学研究的进展,[1]我们主张比较教育研究应注意下列基本原则。

(一)求是性原则

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提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本性,自然界的规律是客观的,社会规律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根据这一原理,比较教育学的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世界各国客观存在着的教育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现实,从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教育规律。[2]

具体而言,比较教育研究者必须坚持客观性的原则来搜集资料,并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各国的教育做出科学而全面的分析。同时,研究者要防止“唯感情论”和“唯生产力论”这两种错误的偏向。

(二)实践性原则

辩证唯物论提出,实践是理论的基础,是理论发展的动力,是理论的目的,同时还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根据这一原理,比较教育研究必须贯彻实践性原则,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通过实践,检验真理。对于各国在各个时期提出的教育理论和进行的教育改革应该持特别谨慎的态度。判断外国教育理论的优劣或教育改革的成败,需要科学地分析教育实践,经过实践检验的东西,才是符合客观真理的东西。由于比较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借鉴,所以还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必须通过本国的实践来鉴别某项结论的适用范围。通过试验,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这是借鉴外国经验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