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科学领域关键经验的选择与确立,主要依据新《纲要》中科学领域的目标、内容与要求、幼儿的学习进程和发展阶段、科学领域的学科特点。
新《纲要》中指出,学前儿童科学领域的总目标为:使幼儿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纲要》中的这些目标与要求是社会对未来社会成员应具有的科学素养的基本要求在幼儿阶段的反映。
国际学生科学素养测试大纲中提出,科学素养包括科学知识和科学基本观点、科学的探究过程、科学对个人和社会的作用三个方面。一个拥有基本科学素养的人,才能具有科学的思维和学习方式、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精神。[2]因此,从幼儿时起,我们就要引导幼儿在探究身边的事物与现象的活动和游戏中,构建科学知识,获得科学经验,形成对科学现象的好奇心,养成对事实高度尊重的态度。引导幼儿体验科学对人们生活和环境的影响,激发他们对创造的热情和对自然与环境的关爱与尊重。
幼儿的学习进程和发展阶段,为我们明确幼儿学什么和怎么学,提供了依据。幼儿有着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幼儿更多地通过直接经验来认识事物,他们在与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认识事物、构建概念;多数幼儿的思维还处于前概念阶段,他们所能学习和掌握的概念是浅显的、初步的,是关于他们身边熟悉的事物的。而且,幼儿概念的发展有一个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近及远的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过程。幼儿的这些年龄特点为我们明确幼儿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