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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防接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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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部于1982年颁发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使儿童免疫程序得到了统一,儿童预防接种制度正式开始在全国实施,并将每年4月25日定为“儿童预防接种日”。

(一)预防接种的意义

预防接种的目的是预防疾病和根除疾病。据统计,通过预防接种,全球每年可挽救300多万儿童的生命,每年可避免75万儿童因疾病导致的残疾。疫苗不仅保障了儿童的健康,还避免了因儿童生病造成的对整个家庭的影响。疫苗虽然不能保证达到百分之百的预防效果,但是它对于绝大多数孩子都能起到很好的疾病预防作用。儿童接种疫苗是常规健康保健的一部分。但是在发展中国家,每年仍然有200多万儿童死于麻疹、破伤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等疾病,而这些疾病通过预防接种是可以预防的。

(二)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

疫苗:预防接种所用制剂统称疫苗,是病原体处理后制成的。因为引起传染病的病原体毒性不同、对人体的伤害不同,所以疫苗制作过程中的处理程度也不一样。据此,可将疫苗分为:灭活疫苗、活疫苗和类毒素三种。预防接种所用制剂种类不同,接种后所获得的免疫力的强度不同,持续的时间也不一样。活疫苗和类毒素免疫效果较好,灭活疫苗次之。

计划免疫:是为了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控制和消灭传染病,进行的有系统、有计划的预防接种。

计划免疫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两部分。

基础免疫:一般出生6个月以后的乳儿,从母体获得的对一些传染病的抗体已经消失,容易感染疾病,这时候,选择几种对小儿危害较大的传染病的疫苗,在短期内接种至小儿体内,使他们获得对这些传染病的抵抗力,并为其今后的免疫打下基础,这种初次接种,称为基础免疫。因胎儿从母体没有获得抵抗乙型肝炎和结核的抗体,所以乙肝疫苗和卡介苗一生下来就要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