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推进,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断完善,对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仍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够完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事故处理能力不适应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断加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机制的创新探索力度,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并且将取得的成果创造性地运用到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制度设计中,为有效解决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