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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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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是伴随着国家从封建社会过渡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历史时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历史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期。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其中专门针对学前教育制定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我国近代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发展历史上第一个正式公布的学前教育法规。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学前教育诞生了全新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政策法规,开启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新篇章。新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的基本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改革开放至21世纪前(1979—2000年);21世纪以来(2001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