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教育领域也经历着内部改革与国际化教育理念的相互融合,特别是在学前教育领域,为探索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着眼于儿童终身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最重要的基本素质的培养,以引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法规。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理念,倡导尊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规律,总结我国幼儿教育改革的经验,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同年9月开始试行。该纲要分为四部分,包括总则、教育内容与要求、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其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部分
总则部分主要包括:该纲要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我国幼儿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我国幼儿园教育的地位、性质和任务;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保育教育的基本理念。
2.教育内容与要求部分
教育内容与要求部分强调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均从目标、内容与要求、指导要点三方面予以详尽的规定,明确了五个领域中每个领域实施教育的价值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做什么(做什么)、教师特别注意的普遍性问题(怎么做),切实解决了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具体内容标准和要求等问题,同时贯彻了以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的科学理念。
3.组织与实施部分
组织与实施部分强调正确认识幼儿园教育的性质,正确认识儿童个体的价值,尊重儿童的权利,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创设有利于幼儿成长的学校、家庭、社区和自然环境,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关注幼小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