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游戏?古今中外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多达几十种,至今也没有一个世界公认的答案。比如,人们提出:游戏是儿童释放过多精力的一种活动;游戏是儿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游戏是儿童学习知识的最重要的手段;游戏是儿童松弛、恢复精力的一种手段;游戏是为儿童以后的成人生活提供早期训练;游戏是儿童的工作等。虽然我们不能给游戏做统一的界定,但是我们可以认识到游戏的最基本因素与主要特征,如游戏是儿童自发、自愿的活动,没有强制性;游戏是令儿童愉快的、有趣的活动;游戏的动机来自儿童内部,并且没有外在的目的;游戏是充满想象与创造的活动;游戏产生于熟悉的事物,是对周围现实生活的反映等。
关于游戏的种类,我们知道有角色游戏、表演游戏、音乐游戏、体育游戏、平行游戏、合作游戏等不同的叫法,这些叫法的由来是什么?划分依据又是什么呢?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说的游戏的类型问题。
儿童游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1.按照游戏的教育作用来划分
我国1981年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就是按照这种标准划分的。它将幼儿园游戏分为创造性游戏(角色游戏、结构游戏、表演游戏)、体育游戏、音乐游戏、智力游戏和娱乐游戏等,这是我国采用较多的一种分类方法。
(1)角色游戏。
学前儿童通过模仿与想象,以扮演角色的方式创造性地反映周围现实生活的一种游戏,又称想象性游戏。比如,“娃娃家”游戏就是幼儿经常玩的角色游戏。在游戏中,幼儿通过扮演家庭成员中的不同角色(妈妈、爸爸、孩子等),来反映幼儿对现实生活的理解。
(2)结构游戏。
幼儿利用积木、积塑、泥、沙、水、雪等结构材料进行建造的游戏。幼儿用不同的结构材料可以创造出生活中的不同物品,见图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