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法是研究教育现象的最基本方法,特别对于作为学前教育研究对象的幼儿,是最适宜的方法。
首先,观察法不需要幼儿作出超出自身水平的反应。幼儿因其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水平,言语表达和理解力低,行为的不随意性强,自控力差等,这就对一些研究方法的使用具有一定制约。而观察法可以了解在自然状态下幼儿行为的真实表现,无须他作出超出自身水平的反应,从而考察其心理的外部表现。
其次,观察法可以直接了解并客观记录幼儿的行为,所得资料较少受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
再次,观察法可以捕捉发展中的过程,并考察幼儿与周围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幼儿处于身心迅速发展之中。观察法并非像测查法那样仅限于对行为结果的考察,而是可以了解到行为的过程。
最后,幼儿不容易受观察者在场的干扰,不会掩饰自己的行为,因而观察的结果比较自然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