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报告的含义与特点
教育研究报告,是对研究工作的目的、过程和成果的概括和总结,是报告情况、建议、新发现和新成果的文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讨论的是做了什么研究,怎样做的以及研究的结果与结论,是教育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缩影[5]。研究报告的主要特点有[6]:
1.规范性
为了利于实证研究过程与成果的表述及交流、检索,研究报告在写作的格式上有较严格的要求,对报告的组成部分及各个部分的叙写方法都有一些具体的规定。
2.新颖性
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内容应为某项实证研究所取得的新的成果,既包括新的研究方式或方法,也包括新的研究结论。
3.客观性和准确性
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内容必须真实、客观,研究结论要有可信的数据资料或事实材料的支持。结论解释也应有严谨的逻辑依据。总之,各种内容都应是真实可靠的,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根据研究报告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研究报告分为量的研究报告与质的研究报告。量的研究报告主要以对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结果及其讨论为主要内容,数量化、表格化、逻辑性强是其表达结果的主要特征,报告的格式十分规范且相对固定,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界限十分分明。质的研究报告则主要以对文字材料的描述和定性分析为主要特征。报告的结构既没有严格的规范,也没有十分固定的格式。在内容上,描述和分析、资料与解释之间的界限也不十分明显。一般来说,质的研究报告的篇幅也比量的研究报告的篇幅要长,报告中所体现的主观色彩也较重。国家标准GB/T7713-1987中有关研究报告的规定主要是对量的研究报告而言。质的研究报告的撰写方法请参阅“第九章 质的研究方法”。
(二)教育研究报告的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