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研究法的含义与特点
(一)文献与文献研究法
“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朱熹注:“文,典籍也;献,贤也。”意为文献即是贤者及其学识的典籍记录。我国1983年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的《检索期刊编辑总则》(GB 3468—83)中,称“文献”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即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人类知识的一切载体,或理解为固化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知识。解释表现出文献的三个基本要素是:知识、记录和载体。知识构成了文献的内容,是文献的核心成分;记录是指将知识记录在载体上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如文字、图形、音视频等;载体是指文献的形态或存在方式,如图书、期刊、电子光盘、数据库等。
文献研究法是指通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它所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浩如烟海的文献群中选取适用于课题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作出恰当分析和使用的问题。文献研究法既是一种独立的研究方法,也是任何一项研究过程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研究的基础并贯穿研究的始终。
(二)文献研究法的特点
文献研究法与其他研究方法在资料的来源和获取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其研究具有自身的特点。
1.历史性
从时间角度看,文献研究法是一种“历史”的研究。无论是上下五千年的远古文献,还是现代乃至当今的文献,只要是先于研究者当前研究的成果,研究者都可进行研究。文献研究法的历史特性是一种相对性,即相对于今天来说,昨天就是历史。由于文献研究法是对“历史”的研究,无须同人打交道,只是对前人的研究数据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和研究,并不会使收集的资料发生变化。研究结果不会因为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而形成较大的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