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被访者的数量进行划分
1.个别访谈
个别访谈是指研究者对每一名被访者进行一对一的单独访谈。个别访谈更适用于访问某个特定的个人;深入了解一些带有隐私性的情况。研究者和被访者能进行更多的交流,被访者更容易感到安全感和受到重视,有利于被访者真实、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个别访谈是访谈法中应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2.集体访谈
集体访谈是将若干名(一般不超过10名)的被访者集中到一起进行访谈。进行集体访谈前,研究者必须明确被访者的人数。人数多了,访谈难以掌控;人数少了,又达不到预期效果。一般集体访谈人数在5~7人为宜,最多不要超过10人。此外,在选择被访者的时候,在依据访谈目的的同时,尽量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敢于发言、熟悉情况、相互之间有共同语言的被访者。集体访谈也要求研究者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一般需要事前准备访谈提纲,访谈前需要将调查的目的、内容等信息告知被访者。
集体访谈不仅包括研究者和被访者之间的互动,还包括被访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因此,它所获得的信息往往比个别访谈要广泛、全面得多。同时,由于能够同时与若干被访者进行交流,也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但集体访谈也许会产生某个被访者的从众行为,有可能会使某个被访者在研究者和其他被访者面前隐瞒自己的真实观点,使自己的回答接近或者符合多数人的意见,而不表露相反的观点。所以,研究者要善于观察,对集体访谈中得到的资料的真实性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二)以研究者对访谈的控制程度进行划分
1.结构式访谈
结构式访谈也叫标准式访谈。它要求研究者按照事前设计好的访谈提纲向被访者提问并要求被访者按一定标准进行回答,或在问卷上设计好问题和与之相对的答案,交由被访者自由选择作答(这种形式在心理调查中应用较多)。这种访谈最重要的就是要控制访谈内容,确保话题围绕大纲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