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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命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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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了解命令(令)的概念。

2.了解命令(令)的特点和分类。

3.具备命令(令)的写作能力。

4.提高对命令(令)的认识。

一、命令(令)的概念

命令(令)是一种行政应用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命令(令)的功能作了如下阐述: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命令”和“令”曾被作为两种文体看待,其实,从性质、功能和写法上来看,并没有多大差别,不过是一种文体的两个名称而已。自1987年始,合并为一个文体。目前,在公文写作实践中,两种名称仍然并存。如《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一文(国发〔1991〕51号)使用了“命令”的文体名称;而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发布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宣布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使用的是“令”这一文体名称。两个名称的使用有这样的规律:如果标题中有主要内容这一项,一般用“命令”这一名称;如果标题中没有主要内容这一项,由发令机关加文种组成,一般用“令”这一名称。

二、命令(令)的特点和分类

(一)命令(令)的特点

1.权威性和强制性

命令(令)是所有公文中最具权威性和强制性的下行文种。命令一经发布,受令者必须绝对服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不允许抵制和违反。通常所说的“令行禁止”,通过命令这种文体,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受权威性和强制性特点的制约,命令(令)只能用于重大决策性事项,如发布重要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以及奖励成就突出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