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
一、计划的概念及特点
计划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了实现某目标和完成某项任务而事先做的安排计划和打算。
计划是一种应用范围广泛、使用频率较高的应用文体。计划,实践中也称安排意见、工作要点或者规划,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预先对今后一定时间内的工作、活动作出计划安排的一种事务性文书。“规划”“设想”“方案”“意见““打算”“安排”“要点”等同属计划这个范畴,计划是—个通称。写作时应根据内容选用恰当的名称。
计划通常是单位(部门)或个人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上送下达。上送,即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供领导机关了解某一段时间内其下属单位的工作安排和打算,以便下属单位接受督促检查或接受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下达,供下级所属单位了解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便下属单位在工作中与上级步调一致。
计划的特点:
(一)目的性。每一个计划都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完成某项任务而制定的,计划相对其他公文来说,目的性更明确、更具体、更直接。
(二)预见性。计划不是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和状况的描述,而是在行动之前对行动的任务、目标、方法、措施所作出的预见性确认。
(三)针对性。计划一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示精神而定;二是针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而定。
(四)可行性。可行性是和预见性、针对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预见准确、针对性强的计划,在现实中才真正可行。如果目标定得过高,措施无力实施,这个计划就是空中楼阁;反过来说,目标定得过低,措施方法都没有创建性,实现虽然很容易,并不能因而取得有价值的成就,也算不上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