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报的概念及特点
(一)简报的概念
简报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交流信息的事务性文书。我国最早的在内容和形式上趋于完整的简报是在汉武帝初年出现的。那时叫“邸报”,这是古代的官报,当时是手抄报。由一些官员将“诏、令、章、奏”等公文,随时抄写下来,简明扼要地反映情况,传播信息。到了唐代,出现了印刷的“邸报”。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西方传播信息的新闻报纸出现。一部分能公开发表的内容,以报纸的形式传播;而另一部分不宜公开披露的内容,则用简报在内部发送。1955年6月9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所属各部门工作报告制度的规定》,自此,简报正式命名,并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和发展,其作用越来越重要。简报常作为机关单位内部的刊物或者会议期间的一种临时性刊物,在内部发行。简报是对近期工作、情况动态、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所写的简明扼要的报道,它通常是定期或不定期编发的,每一期编发若干篇文章,简报属于内部刊物,发送的对象既可以是上级机关,也可以是平级机关,又可以是下级机关,可以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
简报常用于向上级机关反映和报告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部迅速向下级机关推广经验,指导工作;同级机关相互沟通和交流情况。
简报不是一种文种的名称,而是一种形式,它是内部传阅的文字材料。一般不公开发表,但又具有一定的新闻性。它的名称有很多,如“简报”“动态”“信息”“通讯”“情况”“资料”“内部参阅”等。
(二)简报的特点
1.新颖性(新)。撰写简报的目的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向下级指导工作,向同级单位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使读者从所反映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动态中获得新的认识。因此,要把大家关注的新生事物、倾向性问题及时在简报上反映出来。如果内容没有新颖性,也就失去了简报的价值。作者应该有敏锐的目光,发现新问题,选择新的报道角度,以保证简报的新颖性。比如,写会议简报,对会议的议题,程序作一般交代即可。而会议期间出现的新情况,新观点,应当是简报报道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