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条的概念
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
二、收条的种类
收条的种类一般来讲有两类。一类是写给个人的收条,一类是写给某一单位的收条。单位出具的收条通常是由某一个人经手,并且以单位的名义开据。
三、格式与写法
收条通常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顶部首行正中写标题,字体稍大。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标题之下另起一行开始行文。正文一般要写明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即署名和日期。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或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另起一行署名正下方注明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由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字样。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四、注意事项
(一)内容要相对完善。收条要写清收款的数额币种(涉及钱数要用大写数字)、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二)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三)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