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明确指出:“幼儿园要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要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锻炼幼儿强健的体魄,激发探究欲望与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幼儿园教育活动是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重要的组织形式,它具有哪些类型?又有哪些特点?
幼儿园教育活动内涵是随着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变而来的。最初,在幼儿园大都以“上课”为幼儿园的教学活动,后来随着“活动教学”新理论的传播,幼儿园开始将原来的“课”改为“活动”,把“幼儿园教学”改为“幼儿园教育活动”。1996年教育部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一次明确地将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组织形式称为“教育活动”,这使“教育活动”正式成为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规范用语[1]。《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幼儿园教育活动是针对3~6岁幼儿所实施的教育过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了解幼儿园教育活动的基本类型和主要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一、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类型
幼儿园教育活动包括日常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教学活动、劳动活动、节日娱乐活动。
(一)日常生活活动
幼儿园日常生活活动是指幼儿一日活动中的生活环节和一些每天都要进行的日常活动,包括进餐、饮水、睡眠、盥洗、如厕、整理活动、入园和离园、过渡活动和自由活动以及散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