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
每年开学前,某园各班教师都要带领幼儿动手布置活动室的墙壁,然后由园长、保教主任进行评价指导。由于教师们的审美情趣、艺术特长和操作能力各不相同,他们的作品也往往千差万别,水平各异。检查评估时,园长、保教主任品头论足、指手画脚,而教师则处于被检查、被评价的消极地位。当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意见不一致时,有的教师据理力争,千方百计地解释、说明;有的教师虽一声不吭,但对评价也不满意,事后不愿按上级的意见修改;更多的教师为了让领导满意,独立承担起了重新制作的任务,这使本应让师生共同参与的教育过程,变成了教师一方的“专利”。[11]
你赞成哪些教师的做法?为什么?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在第四部分“教育活动评价”中专门指出,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自觉地运用评价手段,了解教育活动对幼儿发展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调整、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一、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科学总结、分析评价结果,采用合适方式进行反馈
在教育活动评价结束后,进入评价反馈阶段时,要对评价结果予以重视,首先要对评价结果进行科学总结、分析,然后结合被评价者情况,充分、合理运用和解释评价结果。在反馈评价结果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反馈方式反馈给相关人员。有些反馈适合告知被评价者,有些可以通过有关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转告给被评价者。
例如,对教师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的评价结果可以反馈给教师本人,以便教师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扬长补短。对在活动中幼儿的表现情况的评价结果也要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家长,如果是教师自己对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评价也要反馈给本班的其他教师、园领导和家长,以便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因人施教。如果发现幼儿有某方面的生理发展问题,要及时告知,让家长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通过活动评价,发现幼儿在某些活动中某些方面的发展有延缓、缺失现象,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改进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幼儿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