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课程的概念
(一)什么是课程
1.课程没有统一的标准化定义
关于课程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因为不同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或不同的教育视角与侧重点,对课程的认识与理解都不同。如重视静态的学科知识传授的教育流派,视课程为“学校所有学科的总和或指某一门学科”;而重视学习者的经验或体验的教育流派,则认为课程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所获得的一切经验。”再如,侧重教育目标的话,就把课程作为教育要达到的一组行为目标或预期的学习结果;侧重教育内容的话,则把课程定义为组织起来的教育内容;而侧重教育过程的话,课程就被定义为学习的进程或学习的过程与经历。
不同的课程理论在从不同的角度阐释课程定义时,虽然各有特点,但也难免不带上各自的局限性。如把“课程作为学科”,这虽然与人们头脑中的常识很吻合(这也是为什么一提到课程,自然都会联想到中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的原因),但这一定义难以适用于不同教育机构的课程。还由于以学科内容为中心,使课程易忽视学习者在课程中的地位,忽视学习者个人的经验与学习特点等;而把“课程作为学习者的经验或体验”,虽然纠正了课程中只见知识不见儿童的现象,但却多少会存在着忽略系统知识在儿童发展中的意义的倾向。
2.课程是一个发展着的概念
课程定义除了上述的多样化特点之外,发展性也是其重要特点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随着教育思想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化,课程概念也随之动态地变化,不断地深化与丰富。如随着以人为本、终身教育理念的普及,从根本上影响了全世界的教育价值取向,极大地扩展和升华了人们对教育、特别是对学校教育的认识——教育不再局限于传授知识技能,学校不再是分发碎片式知识的地方。为每一个学生奠定终身学习与发展的基础,培养健全的心灵与人格,成为学校教育的目标与追求。在此背景下,课程的内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学科中心到强调学习者在课程中的地位;从仅强调知识传授到重视学习者的情感、态度、经验、差异等;从只重视教师讲授到主张多样化的互动式、体验式教学;从只强调课堂教学到重视校内外环境的整合;从只强调预设课程、显性课程到关注生成课程(随教育情境变化而动态形成的课程)、隐性课程(如校园文化、人际关系、教师的素质与行为等)的潜在影响……总之,对课程的认识从狭义的理解逐步转变到更加广义的理解,从片面的、局限的、表层的、机械的理解,转变到更加全面的、整体的、深远的、人本的理解。基于此,对课程的定义也就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共识。如大多数课程研究者基本认同“课程系指在教师指导之下出现的学习者学习活动的总体。”[1]这里的教师指导不仅包括课堂里的直接的、学业的、显性的指导,还包括课堂外的所有间接的、道德人格的、隐性的指导;学习者的学习活动不仅包括课表上指定的学科学习活动,还包括学生个人或群体自发的学习活动或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