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攻击性行为的概念
心理学把攻击性行为(aggression)定义为导致他人身体上或心理上产生痛苦的有意伤害行为。这种有意伤害行为包括直接的身体伤害(打人)、语言伤害(骂人、嘲笑人)和间接的、心理上的伤害(如背后说坏话、造谣诬蔑)。有伤害他人的意图但未造成后果的攻击性行为仍然属于攻击性行为,但幼儿在一起玩耍时无敌意的推拉动作则不是攻击性行为。攻击性行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身上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表现,它一般表现为打人、骂人、推人、踢人、抢别人的东西等。
(二)攻击性行为的种类
攻击性行为可以根据形式和功能分为口头攻击和身体攻击,口头攻击包括起绰号、侮辱、威胁等,身体攻击则包括击打、踢、咬等。根据攻击的目的可以将攻击性行为分为敌意性攻击和工具性攻击。如果行为者的主要目的是专门打击和伤害他人,那么他的行为就属于敌意性攻击;如果攻击行为是为了获得某件事物而做出抢夺、推搡等动作,如为了想得到玩具而把另一个孩子推开,这类攻击本身不是为了给受攻击者造成身心伤害,攻击被视为是一种手段或工具,用以达到伤害以外的其他目的,这种攻击称为工具性攻击。因此,同样的外显行为依赖于情境而分为敌意性的或工具性的。如果一个小男孩打他的妹妹,我们可以说这是敌意性攻击,但如果这个小男孩为了抢夺妹妹正在玩的玩具而采取同样的行为,这种行为也可以被标定为工具性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