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心理发展概论(第2版)

一、记忆的概述

字体:16+-

(一)记忆的概念

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验的反映。记忆与感知觉不同,感知觉是对当前直接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一种反映,具有表面性和直观性;而记忆是对经历过的事物的反映,具有内隐性和概括性。

过去经验包括人们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以及操作过的动作等。例如,幼儿观赏过的花朵,再次看到时能说出它的名字;唱过的歌曲,再听到歌曲的旋律时就会哼唱起来;起床后,能按妈妈教的方法穿好衣服等。

记忆不是一个瞬间的过程,而是一个从“记”到“忆”的过程。也就是说记忆是有阶段的,记忆包括三个阶段:识记、保持和回忆。按照信息加工论的观点,识记就是对信息进行编码的过程,保持就是将编码过的信息以一定的方式储存在头脑中的过程,而回忆就是提取和输出信息的过程。回忆又分为再认和再现。所谓再认是指过去经历过的事物再度出现时,人们能够识别它。再现是指过去经历过的事物即使不在面前,也能把它在头脑中重新呈现出来。比如,你在一次旅游中到过某个景点,这个景点的优美景色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你在电视或画册上看到这个景点的景色时,你会说这个景色你看过,这就是再认;或者是你再次听到这个景点的名字时,你头脑中就会浮现那个景点的优美景色,这就是再现。识记、保持和回忆这三个阶段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没有信息的输入,就谈不上保持,信息没有保持住就提取不出来,也就没有回忆,所以记忆也可以说是对信息的输入、存储和提取的过程。

(二)遗忘规律与记忆回涨现象

1.遗忘和遗忘规律

我们识记过的事物,并不是始终能再认(回忆),这种不能再认(回忆)或错误地再认(回忆)的现象就是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