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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教育实施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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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环境创设与布置

环境作为一种“隐性课程”,在开发幼儿智力、促进幼儿个性成长方面,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一、幼儿园教育环境的内涵

幼儿园教育环境,并不是一种自然自发或随意设置的环境,而是教育者根据教育目标、着眼于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而精心创设的“适宜”的教育环境。物理世界本身不会自动地成为幼儿园教育环境。当存在进入人的活动视野,作为认知对象并被作为材料被艺术地加工,成为幼儿喜闻乐见的专用场所、设施、音像作品甚至特种玩具时,才能成为幼儿园教育环境。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有赖于环境中各个要素是否具有教育价值、是否有益于幼儿在“参与做”的过程中的身心发育。

因此,我们把幼儿园教育环境定义为:在幼儿园中对幼儿身心发展产生影响的一切物质与精神要素的总和。它涵盖幼儿园的全体工作人员、幼儿、幼儿园房舍、设备设施、空间布局以及各种信息要素,并通过一定的教育制度与观念以及文化传统所组织的一种综合的、动态的、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教育空间范围。

按构成内容的特质性差异来分,幼儿园教育环境分为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两大类。幼儿园的物质环境又可分为自然物质环境和社会物质环境两部分。自然物质环境是指幼儿园中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例如,花草、树木等都是幼儿园教育活动可以直接利用的教育资源。社会物质环境主要由幼儿园的活动室、户外活动场地、各种设备和活动材料、空间结构与环境布置等要素构成,例如,幼儿园内沙池、大型游乐玩具等。幼儿园的精神环境具体是指幼儿与教师、教师之间、幼儿之间的人际关系及幼儿园的班风、园风等精神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