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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幼儿园教育活动计划与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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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活动计划是指为实现幼儿教育的目的任务,由幼儿园教师根据《纲要》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和幼儿的特点,设计安排的向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规划。

一、制订幼儿园教育活动计划的依据

第一,根据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计划要体现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根据最近发展区的理论,计划要体现适宜性和挑战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根据幼儿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计划要体现整合性和平衡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根据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计划制订要体现针对性和层次性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环境、自身发展需要的条件,为每一个幼儿多元智能的发展创造机会。

二、制订幼儿园教育活动计划的要求

(一)体现《纲要》精神

第一,体现终身教育的理念。

第二,体现幼儿为本的理念。

第三,体现面向未来的理念。

(二)符合幼儿特点

第一,3~4岁是学前初期,也是幼儿园小班的年龄阶段,其主要特点是:生活范围扩大;认识依靠行动;情绪作用大;爱模仿。

第二,4~5岁是学前中期,也是幼儿园中班的年龄阶段,其主要特点是:活泼好动;思维具体形象;开始接受任务;开始自己组织游戏。

第三,5~6岁是学前晚期,也是幼儿园大班的年龄阶段,其主要特点是:好问、好学;抽象能力明显萌发;开始掌握认知方法;个性初具雏形。

幼儿之间不仅存在明显的年龄差异,还存在智力发展的差异、动作水平的差异、语言发展的差异等,因此,幼儿教师在制订计划时必须以幼儿生理特点、心理特点为出发点,以幼儿教育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制订出符合幼儿实际水平的教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