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很早就表现出对社会环境和社会现象的好奇,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对社会行为规范的认知。近年来,研究者发现,幼儿对社会环境和社会行为规范的认知,不再是简单地接受成人的传递和要求,只记住现行社会的行为规范,而已经对社会规则进行主动地接受。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幼儿在游戏过程中,通过与材料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完成这种认知。
(一)体现幼儿在社会化过程中的主动性和主体性
幼儿在充分了解社会环境以及社会规范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抉择,形成自己的见解。社会规范是通过主客体相互建构而形成的。站在个体的角度,这个建构过程就是个体对外部世界的体验过程,是个体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关注、欣赏、评价外部世界进而形成经验的过程。它具有主观能动性,不是对道德认识原封不动地认可和接受,而是自主地感悟和发现,是道德情感的内化。它必然会引起道德认知在一定程度上外显为幼儿的自主行动。因此,社会认知教育活动要充分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让幼儿以主动的和创造性的方式参与社会认知教育活动,在主动建构中形成社会道德规范。
(二)鼓励幼儿与环境、材料产生积极互动
社会认知发展理论强调幼儿在环境适应过程中的主动性。美国的High/Scope(海恩/斯科普)学前课程模式就认为,幼儿主要依靠动作、自主学习、直接作用于环境而获得经验。马图索夫认为,学校要给学生提供充分的活动和交往的环境,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特别是充分利用师幼之间、同伴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对幼儿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行为规范认知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在开展社会认知教育活动时,要鼓励幼儿与环境、材料积极互动,精心选择和设计社会活动环境,发挥幼儿社会认知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