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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园长资格与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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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园长资格制度

园长资格制度包括园长资格考试制度、园长资格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其中园长资格证书制度是核心,其他两项是园长资格制度的有力保障。园长资格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园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使园长经过严格的系统培训与教育获得特定知识与技能,使园长获得从业资格。《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已经颁布,参照园长专业标准,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使园长资格制度化。园长资格制度化是园长专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也是实现园长专业化的必要途径。

2.完善园长培训制度

完整的园长培训体系包括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职后培训。职前培养能使园长通过短期学习获得一定的幼儿园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入职培训指根据园长自身特点及所在幼儿园特点为园长提供实效性培训,使其尽快开展工作;职后培训指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改进和完善园长的管理水平和领导水平。完整的培训体系是开展专业化培训的前提与基础。首先,专业化的园长培训要切实做到以园长的专业发展为中心,秉持科学的培训理念,真正做到提高园长的专业意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专业素养。其次,根据园长的实际情况设计培训课程与确定培训内容,突出培训的重点,注重培训内容的专业化,提高培训的价值。最后,培训形式应多样化与灵活化,培训过程中应改变以授受为主的模式,适当运用参与、协作与反思等形式进行培训,提高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