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人常常根据职业做出选择,也就是人与职业匹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帕森斯的人职匹配理论、佛隆的择业动机理论和霍兰德的人业互择理论。
(一)帕森斯的人职匹配理论
特质因素论是最早的职业指导理论,也是用于职业选择与职业指导的经典性理论,1909年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弗兰克·帕森斯(Frank Parsons)在其《选择一个职业》的著作中提出了人与职业相匹配是职业选择焦点的观点。这一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个人和职业都有稳定的特征,而适当的职业选择就是要在这二者之间进行匹配。帕森斯明确阐述了职业选择的三大要素:①特质,即应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态度、能力、兴趣、智谋、局限和其他特征;②因素,即应清楚地了解职业选择成功的条件、所需知识和在不同职业工作岗位上所占有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前途;③上述两者的平衡。
根据这个理论,帕森斯提出了职业选择的三大原则。
原则一:了解自我。即对自我进行探索,包括了解个人的兴趣、能力、资源、优势、劣势等。
原则二:了解工作。了解职业的能力素质要求、知识经验、工作环境、薪酬、晋升机会及发展前途等。
原则三:匹配。将上述两类资料进行综合并找出与个人特质匹配的职业。帕森斯认为个人选择职业的关键就在于个人的特质要与特定职业的要求相匹配,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更加适应职业,并使个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受益。
帕森斯的理论内涵即是在清楚认识、了解个人的主观条件和社会职业岗位的需求条件的基础上,将主客观条件与社会职业岗位(对自己有一定可能性的)相对照、相匹配,最后选择一个与个人匹配的职业。
职业与人匹配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条件匹配。例如,需要专门技术和专业知识的职业与掌握该种特殊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择业者相匹配;又如,脏、累、险等劳动条件很差的职业,需要与吃苦耐劳、体格健壮的劳动者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