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兴趣与职业
一、兴趣的含义、分类及特征
兴趣是指人们力求认识、掌握、探究某种事物的心理倾向,是一个人对一定的事物所抱的积极态度。它由获得这方面的知识在情绪体验上得到满足而产生,它和需要相联系。由生理需要所引起的兴趣是暂时的兴趣,需要一旦满足,兴趣即消失,它不属于个性倾向性的范畴,稳定的兴趣是后天形成的。
兴趣以需要为基础。需要有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兴趣基于精神需要(如对科学、文化知识等)。人们若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感到需要,他就会热心于接触、观察这件事物,积极从事这项活动,并注意探索其奥秘。兴趣又与认识和情感相联系。若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没有认识,也就不会对它有情感,更不会对它有兴趣。反之,认识越深刻,情感越炽烈,兴趣也就会越浓厚。
现实生活中,兴趣是多种多样的,大体有三种分类方法。
第一,物质兴趣和精神兴趣。物质兴趣主要指人们对舒适的物质生活,(如衣、食、住、行方面)的兴趣和追求;精神兴趣主要指人们对精神生活,(如学习、研究、文学艺术、知识)的兴趣和追求。就中学生来说,由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无论物质兴趣和精神兴趣都需要师长进行积极的引导,以防止在物质兴趣方面的畸形发展,在精神兴趣方面的消极发展和追求。
第二,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直接兴趣是指对活动过程的兴趣。例如,有的中学生想象力丰富,富于创造性,喜欢制作各种模型,在制作过程中,全神贯注,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间接兴趣主要指对活动过程所产生的结果的兴趣。有的中学生业余喜欢绘画,每当完成一幅画,他都会对自己取得的成果表现极大兴趣。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如果没有直接兴趣,制作各种模型的过程就很乏味、枯燥;而没有间接兴趣的支持,也就没有目标,过程就很难持久下去,因此,只有把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一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持之以恒,目标明确,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