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
浙江省的综合高中于1994年开始试办,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普通高中“二一分段,高三分流”的试验,并将先行试验的10多所普通高中作为省级综合高中。[15]浙江省是全国较早试办综合高中的省份。
1999年,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近百所省级重点中等职校试办“教育综合改革实验班”(简称“综合班”),综合高中由普通教育拓展到职业学校领域。2001年,浙江省教育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广综合高中教育模式的意见》,成立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综合高中改革领导小组,并发布了一系列与综合高中改革和发展配套的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省综合高中的发展。
2004年是浙江省综合高中发展的高峰期。这一时期浙江省有150所左右的普通高中改办为综合高中,约80所职业高中改办为综合高中。浙江省综合高中已形成6种办学模式。第一,分段分流模式,即根据不同的学段进行分流,而分流指按照学生素质及其需求以自愿为原则将学生分流到普通高中班(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对口高考班(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参加对口高考)、职业技能班(完成高中文化基础教育,加强职业训练,为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和中职毕业证的学生推荐就业)。根据分段时间不同,分流模式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型,即“2+1”型;另一种是在高三下学期进行分流,即“2.5+0.5”型。第二,分班分流模式,即从高一开始分流,普通高中班和职业技能班平行发展。第三,分科选课模式,即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统一教育计划、分科选修,学校设置普通科和职业科,规定高中毕业所必须修完的普通教育课程与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特色综合模式,即突破现有普通高中单一文化基础教育的框架,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爱好、特长,办特色学科,创特色学校,培养“合格+特长”的人才。第五,与大学联办模式,即举办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二分段”,在综合高中学习三年(包括普通高中主干课程和相应职业技能课程),然后再转入对口合作高等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能学习2年。第六,与中专衔接模式,即让学生在前2学年或前3学年修完普通高中主干课程,后2年或后1年学习中等专业课程,又称“2+2”型或“3+1”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