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她”字何以能够最终获胜的问题,学界现有的探究甚少。偶有回答,仍不过是将其归之为刘半农1920年在《“她”字问题》一文中所阐发的那三点理由[1]。笔者以为,刘半农所言的确不无道理,但如果将前述围绕“她”字论争的历史全部纳入视野,刘氏那套当时即不能服众的理由之解释,就远远不够充分了,甚至还有可能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仅就“她”字战胜“伊”字一点而论,恐怕最重要的尚不在于“她”字在字形上略同于“他”,而又与之有别的简明结构,或“表显女性更为明白”等因素,很可能更重要的却在于其与“他”字同声的发音之故。有趣的是,这后一点,最初恰恰是当时一些人(如寒冰等)反对“她”字的重要理由,也是刘半农自己所不能完全满意“她”字的地方所在。他本人和不少“她”字的拥戴者正是由此“遗憾”出发,建议读“她”字为tuo、te或 yi音,以示与“他”字发音之别的。前述《妇女共鸣》杂志的辩护者所谓“伊”字不同于“ta”的发音“何尝不是其优点”的观点,也正与此看法一脉相承。
但后来的事实表明,刘半农的此一不同读音的建议——这个在民国时期语言学界占主导地位、终被国家采纳并反复重申的语言规定,以今天的后见之明来看,似乎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很可能是“错误”的——这多少具有一点反讽意味。对于白话汉语中极为常用的第三人称单数词来说,“同音并稍异其形”,恐怕正是汉语的简洁传统、字形表义、可允多字同音的语文特点,以及它们与清末民初时期被激发的现代性之精确分化诉求和现代白话的“言文一致”原则等几种因素互动作用之后,所形成的一种潜在的制约之果。尤其是民众日常社会生活中不分性别、普遍常用、长期强势存在而难以改变的第三人称单数词“他”字之既有发音,在这方面所起到的制约作用,最不能被人所忽视。实际上,“伊”字,还有“彼”、“渠”等其他第三人称单数代词之所以显得“文绉绉”,正是因为在中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口语中,那种称呼第三者的“他”字之固定发音,实在是太普遍、太常用,也太强大了,似乎没有给其他发音的第三人称代词,留下在现代白话文中最终生存下来的任何机会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