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旗人文化”而说“旗人现象”,是怕过于僭妄。本书的使用“北京文化”已是在夸张的意义上,教我不忍再动用类似名目。“旗人文化”,老实说,还未曾真正进入研究视野呢。我所能做的,也只是“浅尝”而已。令人惊异的倒是对如此有价值的课题的长时期冷落。在这一方面,负有文化阐释任务的研究界,远没有创作界来得敏锐。
清末笔记野史记有旗人辛亥前后的潦倒困顿,贵胄王孙竟至于有以纸蔽体者,状极凄惨。如此命运虽经清末相当一段时间的情势积累,对于优游终日的膏粱子弟,仍像是一朝夕间的事,正所谓晴天霹雳。这一页历史早已翻过,过分纤细的“公正论”不免书生气。历史祭坛上总要供奉牺牲的。有罪的与无辜的牺牲在为神享用时,想必味道没有什么两样。上述人的命运的戏剧性,本应是随手可以拣来的现成题材,新文学史上利用这“现成”的却并不多见。倒是张恨水的《夜深沉》,写了贵族后裔的沦落,平民化。
我尚无力全面考察晚清到民国的市民通俗小说。就新文学看,对于这题材即使不是第一个进入,进得最为深入的也必是老舍。《四世同堂》里有关小文夫妇的篇幅并不算多的描写,是一种思考的极深沉有力的开端。在此之前,他将对于旗人的文化探索包藏在北京文化追究中。我以为那深藏着的,或许有最初也最基本的冲动,但明确标出仍然是意向积攒的结果;在老舍个人,更有其沉重的意义。小文不是旗人,“但是,因为爵位的关系,他差不多自然而然的便承袭了旗人的那一部文化”。由小文夫妇,他第一次写到旗人境遇的特异性。“在满清的末几十年,旗人的生活好像除了吃汉人所供给的米,与花汉人供献的银子而外,整天整年的都消磨在生活艺术中。上自王侯,下至旗兵,他们都会唱二黄,单弦,大鼓,与时调。他们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他们之中,甚至也有的写一笔顶好的字,或画点山水,或作些诗词——至不济还会诌几套相当幽默的悦耳的鼓儿词。”“他们为什么生在那用金子堆起来的家庭,是个谜;他们为什么忽然变成连一块瓦都没有了的人,是个梦。”老舍由小文夫妇而寻绎旗人的文化性格与历史命运,较多地写到了诗意方面。那原不是一个适用轻嘲微讽的年头。以遥望故园的沉痛写粗暴**下这花一般娇弱的文化,他渲染出的是一片凄凉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