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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市文化两极:上海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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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由上文的叙述已看到了“上海形象”在新文学城市文学中的显赫位置。新文学者的将上海作为相对于北京的文化极地,或多或少出于乡下人见识。当初北京及其他古旧城市的看上海,想必如同旧贵族的看暴发户,旧世家的看新富新贵,鄙夷而又艳羡的吧。上海的珠光宝气在这种眼光中越发明耀得刺眼,“极地”认识中不免含有了若干夸张。上海与北京的相对距离在更宽阔的文化视界中会大大缩短,其间的文化疆域说不定就部分地消融在了文化混杂之中。但在三四十年代,上海又的确是北京的对极,其“极态”决非全出于夸张更非虚构。使它们处于两极的,是当时中国人依据其经验所能想出的惟一坐标系,正如北京城内的老绸缎庄“三合祥”只能把对门的“正香村”作为敌国、对手(老舍:《老字号》)。岂止现代与非现代,即使城、乡的坐标位置又何尝易于确认呢!于是上海与北京被分别作成外延大于内涵的概念,文化学的名词术语。这里尚未计及它们在普通人那里的情感属性和它们因文学艺术的加工制作而引发想象、联想的丰富无比的审美品性。

4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曾用上海作为标尺量度美国(这是他们最便于取用的标尺),在那里看到“千百个大上海,小上海”〔12〕,适足以显示其为道地乡土中国人。至今偏僻乡村仍有那里的“小上海”——为标准上海人所不屑的繁华集镇。王蒙的《在伊犁》还写到边疆民族对上海的崇拜:上海是他们珍爱的小商品,更是一种生活理想。

用了上海量西洋,同时大上海也在心理上“非中国化”了。“霞飞路,从欧洲移植过来的街道”(穆时英:《夜总会里的五个人》)。这是站在中国具体可见的欧美文化模式,因而才被理所当然地作为量具。曾经充当“国际城市”的历史,也如欧洲旧贵族的爵位,至今还是身份高贵的证明,鼓励着上海人的优越感。即使在三四十年代,“上海自豪”(这并非那一时期知识界普遍的感情倾向)中也少有乡土感。人们最难以接受的,是摩天大楼、交易所、跑狗场之作为“中国”。也因而,较之北京,上海是更便于借助工业社会通用的文化编码读解的文本。除克利斯多福·纽的《上海》外,出诸日本作家之手的,有丸山昇的《上海物语》,横光利一的长篇小说《上海》。如果英美作家写上海无意间找寻着熟识的文化模式,那么当时的日本作家到上海却是为了感受欧美文化的“启发”的。〔13〕尚未闻有一本题作“北京”的长篇小说出诸欧美作家之手。即使如克利斯多福·纽居沪那样有居京数十年的阅历,也未必敢自信能读解得了北京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