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曾对一位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朋友说,近代一段,可以六字总结,即满汉中西新旧。那是读大学本科时产生的一种朦胧感觉,年轻时不知轻重,故敢出大言而不惭。彼时我的学术自定位是研究中美关系史,这是说别人的领域,多少有些外行看热闹的味道。后来不知不觉中,自己成了“一般近代(中国)史”[1]的研究者,中美关系史反倒成了类似胡适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兴趣始终在,积累也不少,却暂无余力深入。[2]现在回看当年的信口开河,似不能说一点“史感”都没有,但更多看到紧张、冲突、对峙的一面,有些以偏概全。
大体上,凡是存在的都是有理由的。任何时代、万物万事都有其独立的“主体性”,即有其自在的意义,而不必因他人他物(对应性或关联性)的存在而有其意义。[3]然而,不论我们的目的是理解、再现还是诠释,历史上的具体现象和人、事,又大多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很难独立地表述自己,也就不太可能被“单独”认识。要知道,“事不孤起,必有其邻”[4];历史上的各个“事项”虽是独特的,却又并非孤立的,而是相关联的。
如果将其置于一个关联互动的架构之中,视之为与前后左右诸多人事、现象既相关又相异也相互影响的一个具象,特定的个体就成为一个更大架构的一部分,而所谓专门史也就有通史(universal history)的意义了。事物的相互关联性,多少反映着共通的一面。不过我们不必努力在每一“个别”之中去寻找“共通”(且也不一定都能找到),而更多当如阿多诺(Theodor W.Adorno)所说,“在它和别的事物的内在联系中去领会其独特个性”。[5]
这或许就是“一般近代史”的取向。我的理解,所谓一般,并非时时处处以近代时段的中国整体为关注和思考的对象;具体研究中侧重的,仍然是特定的人与事,不过更多从此人此事与他人他事的关联中去看待,既保持整体的意识,又从关联中领会特性。用过去的话说,就是知人方可论世,论世而后知人;观变可以知常,知常乃能观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