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菊、李璜、曾慕韩等人编撰的《国家主义的教育》一书经商务印书馆紧急出版后,迅速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充满民族救亡图存意识的国家主义思潮和收回教育权的主张,得到许多中国知识分子和社会各界的同情与支持。正如基督教界的谢扶雅在1925年的《中华基督教会年鉴》中撰文所说:
自一九二二年八月《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一书出版以来,教会教育在我国的势力与企画,引起教育界中人极大的注意。少年中国学会于一九二三年十月出版了《国家主义的教育》一书,内有《基督教与感情生活》与《教会教育问题》二文,痛论基督教教育在中国之弊害,在最近两年中,教会学校之闹风潮者,不下二三十处,因与教会学校行政当局意见冲突而退学的学生们,发出宣言,连带攻击基督教教育,不遗余力。于是收回教育权运动,与收回关税、收回司法权相提并论,喧嚣于国中。[47]
刘以钟认为,中国的道德教育必须以中国为中心,接受国家的监督,不能任由宗教教会来灌输宗教道德。他说:“宗教与教育,应有何等关系?久为学者所争。最近则分离说大占优势。所谓伦理教化运动者,发起于英伦,遍及全世界。据其所主张与实验,则脱离宗教之道德教育,伦理正确收效显著。现该运动之势力,日益膨胀,将使十数年之后,学校教育全脱宗教之范围,是世界之趋势也。况道德教育,既以国家为中心,所采德目,不能与固定要旨相背驰,故不容宗教混入学校教育,使国民道德失其中心,而根本为所动摇也。”因此国家主义倡导的教育,必须是:一,无论是私人或宗教团体所设立之学校,均须接受国家之监督,遵照学校规程,不得施宗教教育及其仪式;二,凡学校内(除大学哲学学科外),不得行违反国定道德要旨之宗教讲演。[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