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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代中国佛教界对传统佛教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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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改变佛教的迷信化,首先必须正确处理佛教与各种迷信的关系。从佛教根本观念来说,佛教是否迷信?如果是迷信,要改变佛教的迷信化恶习,无异于改变佛教,背离原旨。如果不是迷信,那么如何正确确立对佛法的信仰?同时,正确的佛教信仰与迷信化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是近代中国佛教的振兴者们所必须回答的。

(一)对传统佛教迷信化的反思

当开明的佛教徒面临社会对佛教的迷信化进行种种攻讦,特别是斥责“佛教是迷信”的时候,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否认“佛教是迷信”,确认“佛教是非迷信之教”,从而澄清世人对佛法的误解。

早在清末,文廷式就对佛教迷信化进行过揭露批判。有一次,一位四川僧人跑到刑部来要求杀其头以救世,认为天下大劫将降临,自愿依佛法“舍身救世”。文廷式指出,这位川僧的做法,实际上与佛法的“舍身救世”宗旨完全相违,因而“可谓言妖矣”。[1]晚清时期章太炎积极倡导资产阶级革命的无神论思想,同时他也积极提倡佛学。他认为,佛学不仅不是有神论,而且还是真正的无神论。他强调指出:佛学之“根源所在,悉归于一,曰依自不依他耳”,因此,“不以鬼神为奥主”。[2]这就否定了世俗把佛教看成是“以鬼神为奥主”,从而将佛教说成是迷信的做法。

近代对“佛教是迷信”的辩驳,确立“佛教非迷信”,主要表现在民国时期,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这当然是与新文化运动时期和非宗教运动时期对佛教的迷信化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和否定有直接关系的。

圆瑛法师在1920年就发表文章,针对新文化运动时期一些人攻击佛教是迷信,奋力为佛教而辩护。他指出,迷信与宗教信仰不能画等号,宗教信仰当中有迷信,也有正信。“若信邪途不善之事,不知名为祸之薮,利实害之钧,酒能乱性惹事,色能损身败德,花草但可娱目,亦无补于身心德业,大凡信此之类,均可谓之迷信。若信诗书、宗教,于学问有进益,于道德有增长,是谓正信。”他批评世上的一些不学无术之徒,妄指信佛即是迷信,甚至连“迷”字之义都弄不清楚,自误误人。他说:“佛之为教也,宗旨纯正,义理渊博,禁锢严明,大言之,可以令人明心见性,入圣超凡;小言之,可以使民改恶迁善,扶世导俗,与国家社会,俱有莫大之关系。”不用说佛法的最上一乘圆顿之理,就举较为常见的因果来说,世人都可以证验佛法是如何的劝善惩恶,有补于政治和法律之不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