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事功方面相较,钱德洪在学术思想方面的改动较少,主要原因是嘉靖本编撰的原意就是要凸显学术思想,他在序中说道:
吾师阳明先生出,少有志于圣人之学……迩年以来,亟图合并,以宣明师训,渐有合异统同之端,谓非良知昭晰,师言之尚足征乎?《谱》之作,所以征师言耳……然其事则核之奏牍,其文则禀之师言,罔或有所增损。若夫力学之次,立教之方,虽因年不同,其旨则一。洪窃有取而三致意焉。[84]
可以说原先钱德洪编撰之意是以良知之学即为阳明之学,亦即等同于圣人之学的,而这个目的在全书本并未改变,仅仅在个别文字上有些修改,并增加两条按语,而删掉嘉靖本罗洪先原有的按语。文字上的修改可以阳明与湛若水交往事为例(括号内为全书本所删,底线部分为所加),《年谱》弘治十八年条记云:
惟甘泉湛先生若水时为翰林庶吉士,一见定交\[为莫逆\],共以倡明圣学为事。[85]
很明显,由于湛氏之师为陈献章,亦与阳明同列于从祀名单中,因此加上“倡明圣学为事”,一方面引湛氏门人为同道,不致阻碍阳明从祀,另一方面则标举阳明亦是从事“圣人之学”的。钱氏增加的两条按语,一是:
按:先生立教皆经实践,故所言恳笃若此。自揭良知宗旨后,吾党又觉领悟太易,认虚见为真得,无复向里著己之功矣!故吾党颖悟承速者,往往多无成,甚可忧也。[86]
一方面提醒看《谱》的人说阳明之学是经过实践而来的,非空言立说;另一方面又批评当时有些王门弟子的弊病,将致良知看得太容易。值得注意的是,最后的说法具有“判教”的意味,暗指那些有弊病的王门弟子,实未能领悟阳明之学,亦显示出自己才是真正掌握阳明之学精神的人。第二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