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卫生的身体被要求以各种方式达于卫生,但卫生的身体不仅仅是不卫生的对立面,其不是天然的存在,需要依据统一的标准,施行一定的操作,以证明身体符合卫生,“人身犹机械,经长期间之运用,必须由专家检查,或修理,或清洁,始能无大损坏,而时生阻碍”[45]。身体检查由此应运而生,并逐渐在近代北京城市中得到普及,检查的标准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身体形塑的共同期许。
较早对身体提出卫生要求并开展身体检查的场所是学校。在学校招考学生时,身体合于卫生是必要的条件。清末京师大学堂招收学生要求“体质强实,并无疾病嗜好者”[46],当时尚未要求对身体的卫生进行证明。在对身体要求更严格的警务学校,就对送来入学的巡捕进行了体格测试,[47]但这是较为特殊的例子。直到1918年,在陆军部军官学校的招生简章上也仅要求“身体强健确无暗疾者”,而未需要相关证明。[48]
20年代,北京的许多大学开始在招生简章中加入身体检查一项,如1923年北京师大的招生简章中,就要求进行体格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科考试。[49]北京师大附属中学的招生考试程序亦与大学相同,在1924年的招生过程中,查出患有轻微眼疾的20名新生还须从速医治,痊愈后方准入学。[50]此后,学校招生时须对投考者进行身体检查的现象逐渐普遍,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身体检查成为一个例行程序,如果忽略检查过程中的卫生细节,反而会事与愿违,影响身体的卫生。
1925年,曾有人在《京报副刊》上撰文,披露其在检查身体时遭遇到的不卫生对待:“去年我考北大检验身体的时候,发现一件不可忍受的事情,就是检验眼睛,与检验**的手续。检验**就只有一个人管。十人一班。被检验的,围在他跟前,听他一个个的拉下裤子,摸捻着。一人被检,十人共观。检验一人以后,他并没有洗手消毒,接着就替第二个照样办理。检验眼睛也是这样。那位检验员一双贵手,替这个人摸摸,又替那个人摸摸,绝不洗手,根本上也没有洗手的预备。”[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