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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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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狱日常

在大多数对中国的旧式监狱的描述中,监狱是昏暗、肮脏的场所,狭小的牢房中,充满了混合着各种难以言语的恶臭之味,衣衫褴褛的人犯呆坐在虫豸横行的地上,等待着勉强糊口的饭食。对于犯人而言,在这个被称为是“地狱”的场所,毫无尊严。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犯人因饥饿而死者不在少数。在中国漫长的文明演进中,犯人在监狱的恶劣待遇一直没有得到改善,直到清末的狱政改良,它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新监犯人食衣住等待遇的明显提高。

(一)食

监狱犯人的饮食是由政府提供的,《大清律例》规定,“凡在禁囚犯,日给仓米一升”[51],但各省的执行情况不同,一般而言清朝的人犯的囚粮约每月用铜钱两吊五百文,想要吃口饱饭是明显不可能的。第一监狱建立后,在囚犯的饮食上面是比较注意的。最早的囚粮选择了以籼米为主,但在1927年以后由于籼米的售价较高且营养不足,于是改为以小米为主。但是监狱用于购买囚粮的经费有限,购买的小米里面掺杂了许多沙粒,犯人食用后患有胃病的人很多,不得已又改为早晚两餐以窝头为主。窝头的原料主要选用玉米面和黄豆面掺杂做成,为了节省经费,玉米面由监狱采购,而所用的黄豆面由监狱囚犯磨制,具体的做法是用9/10的玉米面和1/10黄豆面掺杂而成。犯人的囚粮费虽是定量,但实支囚粮数根据物价的不同和监狱经费的多少有所不同。每年每个犯人一日的囚粮数量有所差异,每日吃饭的次数也有差异,最初为每日两餐后改为每日三餐。以1932年为例,当时犯人的囚粮经费是每人每日大洋一角一分,每日三餐。[52]每餐分为三等:一等用14两干面蒸熟,重26两,为监外服役及工场劳力最大的囚犯食用;二等用12两干面蒸熟,重20两,为工场普通犯人食用;三等用10两干面蒸熟,重15两,为未役犯人及轻微病犯食用。最初对犯人每日食用囚粮的数量作了限制,之后取消了食用数量上的限制,如犯人没有吃饱,可以再加直到吃饱为止。[53]在监人犯每日还有一定的蔬菜摄入,蔬菜由监狱人犯种植,佐以油盐熬成菜汤,每人每天可以喝两碗新鲜菜汤。蔬菜多为白菜、萝卜,或者一片咸菜,每逢星期日还可以加食一顿豆腐。病犯的饮食稍微精致些,为白面片汤,白米粥或者玉米粥等。第一监狱是北平唯一收监俄犯的监狱,相比其他犯人,俄犯的待遇要更好些,他们每日每人可以食用的饮食有牛肉二两、牛油一两、土豆四两、洋白菜及新鲜菜蔬,放有多种调料,有酱油、葱、蒜、胡椒面、白糖等煮成的汤菜,老面包三个,监狱还提供四两面粉煮成的汤或四两大米煮的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