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期的小说创作涵盖了以上讨论的北京的种种形象。尤其是老舍的作品,在树立北京和北京人的形象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的小说以北京城作为情节和人物命运发展的中心,塑造了一些最广为人知的北京人的形象。同时,通过描写北京的地方风俗、传统生活方式与整个国家面临的新挑战之间产生的摩擦,老舍的小说也成为连接北京地方文化与国家问题的一条关键性的纽带。
老舍深切地爱恋着北京,执迷于这座在他的文学想象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城市。1933年,当他觉得《大明湖》与《猫城记》“双双失败”的时候,他决定“返归幽默”并“求救于北平”:
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廿岁至廿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象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51]
这段话传达了老舍笔下北京的三个核心要素:故事的舞台场景是北京城;人物类型是北京人——北京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来剖析北京城与人的笔调是幽默。
老舍在20世纪20年后期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了他的创作高峰。在他这段时期内创作的小说中,以北京为场景的最重要的小说包括:《老张的哲学》(1926)、《赵子曰》(1927)、《离婚》(1933)、《老字号》(1935)、《骆驼祥子》(1936)以及《我这一辈子》(1937)。这些小说,尤其是其中写于30年代的那些,无论在城市景观、风土人情,还是人物的举止语言刻画的方面都明显充满了一种“京味儿”。在某种意义上说,老舍是用自己笔下鲜活的人物,为收藏家在五花八门的再版明清史籍、方志以及风土人情百科中捕捉到的静止、凝固的旧京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