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朝野曾有一场保国与保教之争,然士人所说的“教”到底是中国传统中“政教”相连的“教”还是西方意义的宗教?或兼而有之?这是争论者一开始就未能陈述清楚的,后来的许多争论其实也因概念的不清晰而起。可以肯定的是,“教”字的拈出本身即受西潮冲击的影响,其在当时的概念也已部分西化。其实“政教”之“教”与今人所谓“文化”意思相通,正是近代中国士人最为关注的问题;从戊戌变法到新文化运动,学、教、国粹、文明、文化、孔家店、传统等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近义词甚至同义词,表述方式虽不断转换,实际关怀和思路却一以贯之,其中一个明显的倾向是这些称谓被提及皆日渐偏于负面的含义。[1]
部分或因近代西方“国家“观念的引入,清季士人非常重视学或教与国家的关系,那时不少人认为两者是互补的,即邓实所谓“国以有学而存,学以有国而昌”。[2]故学亡则国亡,国亡而学亦难保,保国与保教几乎是一个钱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康有为提倡保教最力,然其弟子梁启超在1902年提出,“教”与“国”的不同在于“国必恃人力以保之,教则不然。教者也,保人而非保于人者也”。故他主张以后“所当努力者,惟保国而已”。[3]这话说得十分有力。如果教需人保,则其价值何在?康有为提出保教,实已暗示他要保的教并无竞争力;而中国在近代国家实体竞争中的屡次失败,似乎进一步证明此“教”既不能保人也不能保国。
前引陈训慈所谓“因吾国现时之不竞,忽忘其过去之事迹”的现象,颇适用于相当一部分人中国士人,他们正是以近代“国家”之“不竞”而归咎于整体的传统文化不能救亡竞存。梁启超以后,从吴稚晖到新文化运动诸人的一个基本共识是:中国传统的“教”已不适应新的时代,其既不能保人,也不能自保。